1、钢结构包工合同发包方(甲方):联系电话:承包方(乙方):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建筑法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工程内容:四、承包方式:清工,包安全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一、承包范围:主钢结构系统、墙面系统、屋面系统、地埋系统、门窗工程、油漆、等所需的技术人员和施工劳动力。二、本工程钢结构建筑面积: 平方米( 米长,米宽)第三条 清包工费本工程定价方式为 元平方米;固定总价约为人民币: 元, (大写)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特别明确:搬运费、管理现场经费以及其他工程劳力所产生
2、费用,且不因情况的变化而改变。第四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工程款支付:l、 ,支付 2、 ,支付 3、完工后付清。第五条 设计及其变更一、由于设计安全性能不合理造成工程修改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二、承包方应当按照国家钢结构工程相关标准、规范和发包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件制作和安装施工的需要。三、工图设计文件经发包方确认后及在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发包方要求变更设计的,应向承包方书面提出。变更的具体内容在变更设计委托书中载明。第六条 工程期限及顺延一、本合同总工期为 天,完工日期为 年 月 日。二、工期顺延l、在施工准备期间如发包方提出设计变
3、更或材料、设备变更的,则对重新设计、材料采购、制作的时间顺延。2、施工期间遇下列情况之一的,工期相应顺延:2.1 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8 小时的,按每8 小时顺延一天计。 2.2 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及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依行政权利强行、强制要求停止作业的,工期顺延;2.3 因发包方的原因引起的工程延期,工期相应顺延;2.4 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况。3、因上述 l、2 条原因造成施工进度计划关键线路(由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确认的施工网络图中关键线路)的工期延误,经发包方书面确认后,才可顺延。非关键线路的工期在不影响总工期的情况下,工期不予顺延
4、。4、凡由于承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则工期不能顺延,由此引起的赶工措施等费用增加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5、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及各项控制工期时,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下雨、下雪、防洪排涝、台风、高温天气、节假日等因素以及甲方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第七条 材料、设备供应一、发包方采购和提供材料 l、发包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采购主要材料、设备,并应附有正规厂家的出厂合格证书。二、承包方提供工程所需各种设备,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三、材料搬运:发包方负责把材料送到工地,承包方无条件搬运。第八条 安全施工一、承包方须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
5、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安排执有相关资格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施工,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二、承包方应在其认为必要的处所设立安全警告牌或安全公告栏。三、承包方在进场施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四、在工期期间,承包方须保证安全作业,如产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方自行承担。五、在工期期间,承包方对产地的财产安全负责。第九条 附则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文本发包方执壹份,承包方执壹份。 在合同履行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也可以其他合法的方式对合同内容加以变更、修改。本合同自工程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工程款支付完毕后终止。甲方(发包方): (盖章)乙方(承包方): (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