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合作经营合同甲方:_ _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 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第一条 合作项目1.1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 项目,总投资为 万元1.2 合作本项目内容为: 1.3 本项目的经营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 6 个月办理有关手续。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2.1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 项目,总投资为 万元。甲方以 方式出资(出资方式、评估金额) ,乙方以 方式出资(出资方式、评估金额) 。 (出
2、资的方式包括:现金、劳务、客户资金、设备、技术等) ;出资方式采用一次性支付,或采用如下出资方式。第一次, 年 月 日前,甲方出资 (出资方式、评估金额) ,乙方出资 (出资方式、评估金额) 。第二次, 年 月 日前,甲方出资 (出资方式、评估金额) ,乙方出资 (出资方式、评估金额) 。年 月 日所有项目资金到位。2.2 双方以设备、技术作为出资时,必须经甲方确认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作价,方可作为出资。 (评估工作在正式签订协议之前完成)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3.1 甲、乙双方按其出资额占项目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甲、乙双方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项目承
3、担责任,不需以自己的其他财产(项目投资以外的资产)为对方的投入该项目的利润或亏损承担责任。3.2 甲、乙双方的出资及其孳生物为投资项目的财产,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共有。3.3 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如果出现第三方想加入该项目,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同意。3.4 项目的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净利润的甲方 % 、乙方 %的比例分配。项目债务按照甲 %、乙方 %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未按期限清偿对方垫付的出资,每逾期一天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计息,向垫付方承担违约责任。3.5 每年项目利润的百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销售利润分红
4、,一年结算。第四条 事务执行4.1 甲、乙双方就项目的事务达成以下协议。(1)由 甲方 负责项目的人员的招聘、安排、管理。(2)由 乙方 办理项目的行政审批手续及日常事务的管理。(3) 由 甲方 负责项目日常资金的流转、支付等。(4)由 乙方 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其他: 4.2 甲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4.3 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属于本项目的资产,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本项目的全部资产进行承担。4.4.甲、乙任何一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双方约定而造成对方或项目损失时,应从自己的其他资产(投入项目以外
5、的资产)应承担赔偿责任;4.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双方同意:(1) 转让共同投资中的自己的投资份额;(2) 以本项目的资金对外出担保;(3) 更换事务执行人。(4)新投资人的加入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5.1 双方任何一方向第三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对方同意;未经对方同意,进行转让,转让无效。双方任何一方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对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5.2 项目终止后,由甲方指定的评估机构首先进行评估,所有的资产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进行分配。分配后,任何一方不得向对方主张分配所得资产的形式应以投入时的形式进行返还。5.3 项目开始运营起 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转让
6、其持有的份额,除双方达成协议同意转让,否则转让行为无效。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在合同签订时,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供人民币 2万元的保证金。乙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甲方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6.2 乙方应履行乙方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按时、足额投入其资金或货物,否则,保证金没收不予退还。协议签订生效后,若乙方在 月内未履行上述义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保证金没收不予退化并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3 禁止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与本项目外的第三人从事与本项目相竞争的业务,否则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守约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6.4 甲、乙双方须
7、对本协议的存在及其内容保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公开或泄漏予本合同以外的其它个人或单位知悉。违约方应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6.5 项目运行过程,除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要求撤回自己的投资,因擅自撤回自己的投资给本项目及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应由撤资方承担,撤资方还应承担本项目总投资额的 %作为违约责任。撤资方赔偿损失并承担了违约责任,并等于项目的终止,项目仍应继续。6.6 禁止以项目技术评估投资的一方再将其所持有的技术投入第三方,被另一方发现时,应当立即停止该行为。如果因为上述行为,给守约方造成了损失,违约方应在守约方通知期限内赔偿守约方的直接损失。6.7 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因为任何一方的故意或过失导致该项目的不能进行,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应由违约方承担,违约方还应承担本项目总投资额的 %作为违约责任。第七条 其他7.1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致使项目无法经营,或者由于项目在营运期间持续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甲、乙双方一致通过,可以终止本项目。7.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7.3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