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股协议书甲方(项目方): 身份证号码:地址: 联系电话:乙方(项目方): 身份证号码:地址: 联系电话:丙方(投资方): 身份证号码:地址: 联系电话丁方(投资方): 身份证号码:地址: 联系电话:经项目方和投资方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丙丁作为投资方共同投资人民币万元(其中丙方出资人民币 元,丁方出资人民币 元)入股项目方甲乙共同发起成立并共同经营的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第一条 总则11 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获准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合法企业。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项目
2、方同意投资方以现金入股方式加入 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为 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甲方和乙方和丙方和丁方(以下简称四方) 同意抱着诚挚的态度遵守本合同。第二条 公司名称和地址21 公司的中文全名称:22总公司注册地点设在 分公司注册地点:加盟店注册地点:第三条 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31 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并以提供正宗美味的台式菜肴和优良的服务环境而获得公司满意的利润为指标。32 公司应努力改进管理水平,大力提高经济效益,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计划和改进工作方法,使公司在品牌形象、加盟管理、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及发展速度等方面具有强大的竞争能力。33 公司主要进行餐
3、饮经营活动,面向北京市场及全国市场开展和拓展公司确定的相关业务。34 公司可以旗舰店或加盟店的形式在各主要城市设立分公司,经营公司所开展的各项业务。第四条 注册资本与投资比例 41 餐饮公司(以下称新餐饮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四方对公司的责任以投资额为限。甲方出资金额变为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乙方出资金额变为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丙方出资额为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丁方出资额为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2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万元。包括:a 甲乙双方固定资产(包括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原值万元,;明细。b 丙方出资金额为人民币万元。c 丁方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d
4、 甲乙方现有流动资产(指可以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运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存货、应收及预付款项等)总额万元;e 无形资产(指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若有)、商标权、企业长期努力建立的品牌形象、商誉等)价值总额为万元f 递延资产(指摊销期在一年以上,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装修工程、租入或典入一年以上房屋使用权和其他资产使用权)总额为万元;g 其他资产:人力资源价值万元;综合以上各项,公司总资产合计万元。(详见附件 1项目方提供的财务报告单)四方将按上述资金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43 丙丁方应以四方同意的现金金额投入。全部投资自本协议签订之
5、日起一年内分 3 期打入新餐饮公司账户。 第一期股本金不应晚于公司股东变更完成之日(以工商局变更登记完成为准)起 15日汇入。第二期股本金不应晚于股东变更完成之日起 180 日汇入。第三期股本金不用晚于股东变更完成之日起 365 日汇入。44 公司不发行股票。45 除注册资本外,若公司需补充资金,经董事会决定,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贷款办法,通过银行以合适的方式筹集。4.6. 公司债权债务须透明公开,公司向第三方借入资金或者借出资金以及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必须经四方一致同意才可实施。甲乙方保证在丙丁方入股新餐饮公司前没有以公司名义举债或者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已经向丙丁方提供书面文件说明的除外),否则
6、甲乙方应就该债务给新餐饮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若因该隐瞒的债务导致丙丁方的错误判断或者损失的,则甲乙方应就该隐瞒行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甲乙方同意若因该事由丙丁方主张违约赔偿的,违约赔偿金赔偿标准为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第五条 公司组织机构51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董事会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52 董事会产生办法(1)四方均有提名董事的权利。(2)董事提名应提请股东会表决,代表过半数股权同意通过即为当选。(3)董事任期为三年。(4)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董事有。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总经理或其他职务。 53定期举行董事会会议,
7、董事会决策一切问题需全体董事过半数数通过。全体董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须在开会前二十()天发出通知书。必要时,经超过半数董事要求,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协商后,可召开特别会议。会议记录采用中文书写,记录归档保存。董事长不在时,由副董事长代行其职责。在尚未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下,经全体董事签字的决议书与董事会会议决议具有同等效力。54四方同意以下事项经董事会过半数通过即可实施: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与转让;公司期限的延长、终止、解散和其清算及结业工作;公司的发展规则和贷款计划;公司的工作计划,生产经营方案;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与年度会计报表;储备基金、职工奖励
8、及福利基金、公司发展基金的提取方案和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任免及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提名的各部门的负责人的任免;公司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公司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职工工资、奖励、福利等实施办法;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其他有关四方权益的重大问题。5.5.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根据本合同和董事会的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如总经理不在时,则由副总经理代行其职责。各部门的设立、组织、职责和人事安排,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所决定的原则来制定,并由董事会批准。5.6.竞业禁止条款四方一致同意,董事、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董事、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的经济组织
9、与本餐饮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a.以投资、参股、顾问、技术指导、人员交流、合作、承包、租赁、委托经营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有关业务;b.直接或间接受聘于其他公司或组织参与有关业务;c.直接或间接地从与总部相竞争的企业获取经济利益.若董事及正、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竞业禁止的原则,或严重地失职,董事会有权随时予以辞退并有权要求违约方退还所有非法收益并就给新餐饮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5.7.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四方共同委派产生。5.8.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
10、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61 公司由董事会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董事会过半数通过的原则。除此之外,具体的分工如下:(1)甲乙方负责菜品的开发和研制,营业场所的经营管理,加盟店的培训和指导等;(2)丙丁方负责总公司的经营管理,包括财务、行政、人事、法务的管理权,以及招商加盟的管理和签订,品牌市场的营销,战略合作伙伴的引进和谈判等。(3)在财务授权方面,采取( )元以下支出由总经理签字审批, ( )元以上款项报请董事会商议决定的制度。62 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
11、一人,副总经理一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年。63 公司的财务会计帐目受董事会监督检查,日常管理由财务经理负责。6.4. 为了规范公司行为,新餐饮公司公司设立专门的公司法务机构(法律顾问 )。自本合同签订以后,新餐饮公司所有对外的文件和合同统一由法务负责拟定和审核,审核一律加盖法务核准印章或有审核回复邮件。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绕过法务擅自对外签订合同或者其他具有约束力的文件。第七条 四方的权利和义务71 四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具有公司董事会成员同等的地位,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投资比例参与分红。四方有参与公司管理或在公司担任一定职务的,按公司劳动工资标准
12、按月发放工资,年底参与股东分红。其中,甲乙方年薪俱为人民币 12 万元,另加不超过一万元(每次不超过五千元)的管理奖金。管理奖金的具体发放金额应由董事会讨论多数通过,原则上每半年应发放一次。72 四方尤其是甲方、乙方应监督公司管理好资产,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调工作。指导和协助公司解决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供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经营管理的经验,从而获取最大限度的经营效益。四方有责任为公司制定并提供有关管理、市场开拓等工作细则及规定;协助公司制定培训计划,协助公司收集与公司业务有关的、适用的技术、工艺、经济信息及法律资料。73 四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国家政策和计划,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和任务,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企业内部的分配关系。公司资金增减由董事会决定,并报请董事会成员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74 公司财产为公司全体股东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双方和董事会多数通过,不得处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75 四方出资额及其因参加本公司获得之权益不得转让。76 四方在公司经营期限内可以退股。四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当然退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