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食堂配送合同甲方(订购方): 乙方(配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和义务,在互惠互利、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保障供应甲方食堂食材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甲方自愿将职工食堂所需的肉类(含内脏)、禽类(含活禽、禽肉及内脏、禽蛋)、调料、干货、蔬菜、瓜果等食材交由乙方定时定点定量优质保障供应。第二条:债权债务本合同标的不涉及任何债权债务,乙方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的债权债务概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继承,与甲方无涉。第三条:合同期限及质量保证金1、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届期如需继续合作另行订
2、立合同。2、经双方协商,乙方在合同签订时自愿向甲方缴纳质量保证金 万元整(¥ .)。至合同期满不再续签且乙方没有违约,甲方应当在合同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第四条:供应价格及结算方式1、供应价格: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合同标的的产品价格经过双方协商确定。蔬菜类价格按花都新街蔬菜果品批发市场同等质量,价格上浮不高于10% ;荤菜类单价按花都新华市场零售价格下浮不低于10% ;干货、调料、副食单价按花都新民路批发市场价格上浮不高于10%。2、价格议定:乙方向甲方所提供合同标的的价格由甲方每周组织市场行情调查后,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后制定本周供应价格
3、,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改变,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少订、拒订甲方所需产品或以次充好。如遇国家政策性变化而造成价格调整的,双方及时协商调整。23、结算方式:以转账方式进行结算,每月结算 次。第五条:双方责任 共同责任:1、双方都必须对当日合同标的的产品进行食物留样。2、甲方指定验收人员必须在乙方每日的单据上签字,乙方人员必须在甲方的供应单据上签字。3、结算以双方人员签字的供应单据为依据,不得以现金结算。甲方责任:1、在合同期内,每日 时前向乙方提供次日采购供应计划。2、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的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并为其合法的生产经营提供便利条件。3、在合同期内,有权了解乙方的进货渠道;组织人员对乙方提供产品
4、的数量、质量情况进行检查。4、在合同期内,如因乙方供应的产品不及格而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重大损失造成的所以损失概由乙方负责,并立即终止合同,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按约定的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标的的产品货款。6、双方商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乙方责任:1、依照本合同规定按时向甲方收取合同标的的产品货款。2、必须按照甲方所提供的采购供应计划于当日 时前,按时足额送到甲方指定的场所;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完全按甲方提供的采购计划采购齐全所需产品时,经甲方同意可调整部分采购计划。3、所属人员、车辆在任何地点、时间发生任何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涉。4、在合同期内,不得假借任何理由进行任何
5、方式的转租转包。5、合同期满,如需续约,应当在合同期届满前一个月提出,双方应续签采购合同。6、双方商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第六条:违约责任 1、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守信履约,真诚合作。32、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及时向乙方支付采购供应款,逾期伍天应支付违约滞纳金(违约滞纳金的标准按应付款的20%计赔),如逾期十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3、乙方未能按时、足量、保质将甲方所需产品送到甲方所指定的地点,按每日采购计划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七条:争议的解决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可在其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附则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协商意见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4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收款单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