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阳店镇2017 2018 学年度中小学学生安全责任书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学校和家长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外期间,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安全和遵纪守法教育。2、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身体受到伤害或其它意外事故,确属学校管理或设施过错的,学校承担相关责任。凡是出现下列条件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的;(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发生的;(3)、学生在校期间,受到伤害或所带财物丢失的,没有及时报告给相关老师的;3、严禁教职工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工本人承担全部责任。4、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