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七章 空间管制规划第1条 市域空间管制原则 落实“先规划、后建设”的基本原则,重点加强对规划区内开发建设及其他空间使用方式的规划引导,落实规划区内重大设施选址,促进规划区内空间有序利用。将城市规划区划分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和已建设区域,分别进行空间管制。 第2条 禁建区管制要求 禁建区为保护生态环境、自然和历史文化环境,满足基础设施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需求,在总体规划中划定的禁止安排城镇开发项目的地区,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一级水源保护区,生态林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湿地公园,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等区域。 (1)基本农田保护区:2015年,基本农田总量为14.89万亩。至2030年,基本农田总量控制在14.89万亩保持不变。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禁止一切非农业利用;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开基本农田区域需要占用的,涉及到农用地转用或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2)水源保护区:一级水源保护区一般为最高水位线以外200米范围,二级水源保护区一般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