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东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服务单位采 购 文 件采购编号 :441900-201808-0007001001-0017采 购 人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二一八 年 八 月东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服务单位 441900-201808-0007001001-0017第 2 页 共 41 页目 录 第一章 报价邀请函 .4一、报价邀请函 .5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7一、说 明 .81. 采购范围及资金来源 .82. 合格的供应商 .83. 定义及解释 .84. 合格的服务 .85. 知识产权 .96. 报价费用 .9二、采购文件 .97. 采购文件的组成 .98. 采购文件的询问或质疑 .1
2、09. 采购文件的澄清 .1010. 采购文件的修改 .10三、报价文件的编制 .1011. 报价的语言及计量单位的使用 .1012. 报价文件的组成 .1013. 报价文件的格式 .1114. 报价说明 .1115. 报价有效期 .1216. 报价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2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1317. 报价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318. 报价截止期 .1319. 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 .13六、授予合同 .1420. 合同授予标准 .1421.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1422. 成交通知书 .1423.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1424. 履约保证金(如有要求) .1425.
3、成交服务费 .1526. 结果通知 .1627. 采购文件解释权 .16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17第四章 合同条款 .20东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服务单位 441900-201808-0007001001-0017第 3 页 共 41 页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24一、报价文件格式 .251. 报价总表格式 .262. 报价明细表格式 .27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283. 报价函格式 .29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30特此证明 .30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316. 承诺书格式 .327. 资格证明文件 .338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349服务本项目设备设施情况表格式 .
4、3510.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3611. 业绩表格式 .3712.项目人员配置情况表格式 .3813. 拟担任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简历表格式 .3914. 项目总体方案格式 .40东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服务单位 441900-201808-0007001001-0017第 4 页 共 41 页第一章 报价邀请函东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服务单位 441900-201808-0007001001-0017第 5 页 共 41 页一、报价邀请函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东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服务单位进行单
5、一来源采购,邀请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一、采购项目1、 项目名称:东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服务单位;2、 采购编号:441900-201808-0007001001-0017。3、 项目内容:序号 采购项目(品目)名称 服务期 采购预算 服务地点1 东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服务单位 2019年 9月 30日前完成 ¥1,132,000.00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详细服务内容及要求请查看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二、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18 年 09月 19日至 2018年 09月 2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 14
6、:0017:00(北京时间)。 2、 获取采购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 2号鸿禧中心 A 座 505室。联 系 人:林小姐联系电话:0769-22016933传 真:0769-22889228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现场购买。3.2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4、采购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150元(售后不退)。5、供应商自带 U盘拷贝采购文件电子文件。6、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内的条款有异议的,请于开标三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三、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截止时间1、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 2号鸿
7、禧中心 A区 502-(1)会议室。2、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8 年 09月 26日 14:0014:30。(北京时间)。3、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 09月 26日 14:30(北京时间)。东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服务单位 441900-201808-0007001001-0017第 6 页 共 41 页四、注册登记1.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 2号鸿禧中心五层 A区 505室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016933传 真:076922889228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一八年八月东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服务单位 441900-2
8、01808-0007001001-0017第 7 页 共 41 页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东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服务单位 441900-201808-0007001001-0017第 8 页 共 41 页一、说 明1. 采购范围及资金来源1.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项目为东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服务单位,详见本采购文件中用户需求书。2. 合格的供应商2.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2. 符合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3.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9、录。(须提供书面声明)。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5.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 定义及解释3.1. 采购人:东莞市环境保护局。3.2. 供应商:供应商是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采购参加报价的依法成立的企、事业法人。3.3. 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10、府采购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采购的谈判工作的临时性组织。3.4. 采购机构: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5. 日期:指公历日。3.6. 时间: 指北京时间。3.7. 采购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采购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3.8. 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的或印刷的文件,通讯包括专人递交和传真发送。4. 合格的服务4.1. 本招标项目为东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服务单位,中标人应承担协助招标人东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服务单位 441900-201808-0007001001-0017第 9 页 共 41 页做好本项目的工作服务等。 4.2.
11、 供应商的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或其它标准。4.3. 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和招标人要求。4.4. 服务验收。4.4.1. 验收工作由用户(或用户指定的单位)和供应商共同进行。4.4.2. 在验收时,供应商应向用户提供货物的相关资料,按用户提出的方式验收。4.4.3. 由采购人对服务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任何一项与采购要求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5. 知识产权5.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
12、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5.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5.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5.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6. 报价费用6.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报
13、价文件和参加报价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委托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采购文件7. 采购文件的组成7.1. 要求提供的服务、采购过程和合同条件在采购文件中均有说明。采购文件包括:第一章 报价邀请函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第四章 合同条款(仅供参考)第五章 附件-报价文件格式 东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服务单位 441900-201808-0007001001-0017第 10 页 共 41 页7.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没有对采购文
14、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8. 采购文件的询问或质疑8.1. 供应商如对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以及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存在疑问,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8.2. 询问或质疑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逾期则视为接受采购文件所有内容。 9. 采购文件的澄清9.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机构和采购人。采购机构对其在报价截止期叁(3)日以前收到的对采购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
15、复发给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如有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可专门组织采购文件答疑会议。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10.采购文件的修改10.1. 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何故,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答复供应商提出澄清的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10.2. 为使供应商准备报价时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可适当推迟报价截止期。三、报价文件的编制11.报价的语言及计量单位的使用11.1.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的翻译本,在解释报价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11.2.报价文件中及所有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12.报价文件的组成12.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报价文件格式制作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12.1.1. 价格部分文件(1)报价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