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施工现场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危险源是危险的根源,是系统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能量的危险物质。一般危险源的构成要素有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和触发因素。针对施工现场存在量大面广的危险源现状,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这对改进当前的安全监督管理缺陷,根据公路工程的施工特点,依据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强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控制能力和事故预防能力、提高施工现场预防和控制事故的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施工特点制定本制度。一、危险源公示内容包括危险源名称、出现的时段、涉及的危险因素、控制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在施工现场入口显著位置和有危险源的作业点附近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对检查、检测、检验情况做好文字记录,建立档案。二、项目部安全部向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范并确保其熟悉和掌握有关内容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三、推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交底中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