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1 气瓶检查1.1 企业应从具有气瓶生产或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厂家采购或充装气瓶,接收前应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气瓶不得接收。1.2 气瓶使用单位应指定气瓶现场管理人员,在接收气瓶时以及在气瓶使用过程中定期对气瓶的外表状态进行检查,并按照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 安全2009552号)的有关要求,挂贴相应的标签。对有缺陷的气瓶,应与其他气瓶分开,并及时更换或报废。1.3 对气瓶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气瓶是否有清晰可见的外表涂色和警示标签。气瓶颜色应满足GB 7144-1999的要求,警示标签应满足GB 16804-1997的要求。气瓶的外表是否存在腐蚀、变形、磨损、裂纹等严重缺陷。气瓶的附件(防震圈、瓶帽、瓶阀)是否齐全、完好。气瓶是否超过定期检验周期。气瓶的使用状态(满瓶、使用中、空瓶)。1.4 企业委托具有气瓶检验资质的机构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周期如下: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如二氧化碳、硫化氢等),每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