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法理学复习资料一、法律的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基本特征和共有特征特有特征1、具有国家意志性,由国家制定或认可2、以权利、义务;权力、职责为内容3、具有国家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4、具有可诉性,指法律具有被任何人在法定机构中通过争议解决程序加以运用,以维护自身权利的可能性。(1)可争讼性,是指法律可以用来起诉、辩论以及其他权利的救济依据。(2)可裁判性,是可以作为司法机关裁判的依据。5具有程序性:立法、执法、司法、选举、监督共有特征:1规范性:规定人们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2、概括性(普遍性、普遍适用性):指法作为一般的行为规范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和特性,包含两方面的内容:(1)法的效力的广泛性:法律的对象是一般的或抽象的某一类人和事。在一国范围内,任何人的合法行为无一例外受法的保护,违法行为受到制裁。(2)法的效力的重复性:法律在同样条件下可以反复使用。法不能为某一特殊事项或行为而制定,也不能因一次性适用而终止生效。二、法律的发展规律1、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