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一编 总论第一章 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第一节 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一、生产社会化与“市场失灵” 经济法产生和形成独立部门法的社会根源,在于生产高度社会化引起的社会经济调节机制和现代国家职能的变化。(一)市场调节与市场经济l 市场调节:以价值规律的作用为基础,从整体上和宏观上调节社会资源的配置;也叫无形之手l 市场经济:市场机制对社会经济充分调节的社会经济形态。 第一节 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二)市场调节的三缺陷l 市场障碍l 在自由竞争的市场上存在着一些阻碍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因素使得在有些经济领域,市场机制施展作用。l 市场障碍的主要表现:l 非市场本身的障碍,如国家公权力设置的障碍;l 市场本身固有的障碍,如竞争秩序和不正当交易行为。l 在资本主义初期,生产力水平和生产社会化程度不高,经营者规模较小,未达到市场支配地位,无法凭借经济实力限制他人竞争,市场障碍尚不能引发严重后果。 第一节 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l 市场机制具有唯利性。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