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通”委托金融机构扣款协议 甲方:地方税务局 乙方:杭州金融清算中心为方便纳税人税费的缴纳,加快资金清算速度,实现“一户通”扣缴税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纳税人授权地税机关与其开户银行鉴订委托扣缴协议的要求,就甲方通过“一户通”系统委托扣缴税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根据纳税人的授权委托乙方通过 “一户通”系统办理地方税、费、基金的收取并进行资金清算。二、双方承诺共同遵守“一户通”系统业务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接受中国人民银行支行对委托缴税业务的管理。三、为确保该项业务的正常运行,双方承诺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一)甲方职责:1、负责与纳税人签订扣款协议书,负责分户扣款协议书信息的采集、维护工作。2、按乙方提供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建设、管理本单位的扣缴网络系统,并与乙方联网,保证本单位扣缴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3、负责向纳税人发放纳税通知和提供完税凭证;受理纳税人投诉,负责解释有关扣缴数据的查询;对确认应减收或补收的,负责处理退款或补收等相关事宜;对通过“一户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