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梁家湾九年制学校特异体质学生管理保护制度第一条 为切实保障在校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陕西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定特异体质学生管理保护制度。第二条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电话、特异体质情况记录等。第三条 每学期开学初,班主任应当主动向学生或者学生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了解身体健康情况。监护人应该如实向班主任教师说明学生健康状况,对有特异体质的学生其监护人要向班主任出具书面告知书。如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的学生应及时报学校建立相关档案。涉及学生隐私的,班主任及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第四条 对监护人书面告知以及自行发现的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不适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班主任、体育教师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给予必要的照顾。对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建议其请假或者休学。第五条 集体活动或者体育课上,班主任、体育教师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应对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