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6月7日,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从7月1日起,再推出一批新的降费措施。其中,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6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对相关内容予以明确。住建部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建设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财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的精神,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对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6295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7年6月20日(此件主动公开)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