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闲置校舍出租合同订立合同双方:象州县百丈中心校,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主李国梅(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百丈中心校民进小学因撤点并校,现属于闲置校舍,为了更好地利用和管理闲置校舍,经学校班子成员共同讨论决定把民进小学的部分校舍(北面的一排教室,共四间教室二间隔音室)承包给乙方做为生产米粉用。为了落实闲置校舍承包责任制,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 承包的范围甲方将民进小学北面的一排教室,共四间教室二间隔音室发包给乙方做为生产米粉用。乙方承包校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校舍的使用权,不得买卖、转(包)租、不准用作非法经营。二、 承包的时间承包时间共十二年,即从公元 2011 年 11 月 1 日起,至公元 2022 年 10 月 31 日止。三、 承包费、交费时间及办法乙方在承包期内,应以每年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计算,每三年交一次共4500元(肆仟伍佰元整),四次十二年共向甲方上交承包费人民币18000元(大写:壹萬捌仟圆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