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青建管字20066号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的通知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加大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实现创建质量诚信、用户满意工程的工作目标,针对目前我市住宅工程新增质量通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规范、标准,结合本市实际,编制了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以下简称通病防治二十条,详见附件一),作为指导设计、施工图审查、开发建设、施工、监理和质量监督等进行质量控制及质量管理之用。 为全面贯彻实施通病防治二十条,确保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取得实效,特作如下要求: 一、本通病防治二十条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的住宅工程,凡二六年一月一日起新开工的住宅工程,应全面贯彻执行通病防治二十条的规定。 二、在住宅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和质量监督等单位,除执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