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调查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建设生态文明,关乎人民福祉、民族未来,是民意所在、民心所向。2021年起实施的新环保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为落实新环保法要求,全面掌握我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2-3月份,我们环资城建工委在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实地察看了部分污水设施建设、畜禽养殖场、粪污沟治理现场,组织召开了发改委、环保局、住建局、城管局、农委、水务局、公安局等多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市政府全面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以国家环境保护督查活动为契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较好完成了各项环保目标任务,全市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环境状况总体保持稳定。 (一)环境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扎实推进。针对大气、水、土壤三大主要目标开展综合治理,严格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