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全市“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工作方案2021全市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工作方案 为有效消除2021年两节期间药械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根据省药监局工作部署,在我市集中开展2021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次行动自2021年12月22日开始,至2021年2月28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2月22日12月23日),制定行动方案,统筹工作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2月22日2021年2月20日),按照任务分工,认真开展行动。 (三)提高阶段(2021年2月21日2月28日),总结工作经验,回顾主要成效。 二、任务分工 (一)强化药品生产监管。提升源头管理,在中药饮片生产环节,结合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加强对西洋参、人参、红参、天麻、燕窝、冬虫夏草、石斛、三七、鹿茸等滋补类饮片品种以及节日重点品种生产情况巡查,加强药品生产环节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药品的行为。(负责科室和单位:市局药化生产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