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为建立健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体制,吸引优秀博士来我校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加强学术交流,形成人才储备、骨干遴选和人员流动的良好机制,促进学科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国家有关博士后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关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管理 1经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所涵盖的博士点中,凡有重点、重大科研任务并具备一定科研实验条件者均可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2各设站单位组成以一名主管领导为负责人的博士后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博士后工作。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资格的确定 1凡新近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的优秀青年,均可申请进入我校相关流动站做博士后研究工作。 2为鼓励人才交流,避免学术上的“近亲繁殖”,我校培养的博士生,毕业后不得申请进本校同学科流动站做博士后研究。 3在校外完成第一站的博士后,可申请来我校从事第二站研究工作。 4申请来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