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文化视野下的绚丽之美 摘要:绚丽之美是美的一种特殊的形态,它既不属于优美,也不属于壮美,而是一种独立的美学形态。由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阴阳刚柔观念的影响,现代美学研究只承认美的两种形态,而贬抑甚至排斥这种美的独立的地位和价值。这是因为受到儒、道、墨、法等思想派别影响的结果。对绚丽之美的追求,渗透在宗教、伦理和日常社会生活中,表现为一种独特的审美心理和习惯。 关键词:绚丽美学中国传统文化审美活动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具有鲜明的民族特点。每个民族的审美心理特征都会在其日常生活和文学创作、艺术活动中表现出来,并且在该民族的文化习俗、思想观念、意识形态中得到解释和证明。泰勒对文化所作的权威定义:“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说,乃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和任何人作为一名社会成员而获得的能力和习惯在内的复杂整体”1,审美作为一种“能力和习惯”,自然也应当与知识、信仰、道德、习俗等文化要素联系在一起,成为文化观念的具象化的表现之一。对美的形态的特殊的感受,是每个民族审美观念的一个重要内涵,既表现了每个民族特殊的美的价值观,也浓缩了该民族的文化价值观和民族文化心理特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