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六个阶段。 第一阶段(1951年1952年): 1951年8月成立中国农业合作银行。【也就是建国后的第三年,是新中国关于农村金融体系的一次尝试】主要任务:按照国家计划办理农业的财政拨款和一年以上的农业长期贷款,扶持农村信用合作的发展。1952年,撤销。原因是农业合作银行成立后财政拨款和长期贷款业务基本没有展开。【农业发展的落后和合作化运动,使得农村根本就没有贷款业务的金融需求。】第二阶段(1955年1957年): 1955年3月,成立中国农业银行。主要任务:办理财政支农拨款和农业长期贷款与短期贷款,贷款对象主要限于生产合作组织和个体农民,贷款用途限于农业生产,其他农村金融业务仍由人民银行办理。1957年4月,国务院决定将中国农业银行与中国人民银行合并。第三阶段(1963年1965年): 1963年,再次设立中国农业银行,作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贯彻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中,国家采取加强农业的措施,增加对农业的资金支援。1965年11月,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再次合并。 【精简机构】第四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