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大赦天下”额尔瑾 历史发烧友中国人大常委会24日审议了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草案,该草案提出为纪念抗战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将对四类罪犯实行特赦。如果草案最终通过,这将是时隔40年中国首次实行特赦。“赦”这个字在中国古代并不陌生,很早就出现在汉字中了。根据说文的记载,“赦,置也”,而“置”在古文里就有“释放”的含义。只不过比起现今的理性与法治,古代的特赦明显具有封建专制色彩,也就避免不了会有局限性和非理性。对于赦免制度的起始年限,一直都存有争议,但多数人认同的观点是,早在上古时期,赦宥制度就已具雏形,不过仅针对族内成员。此时的赦免跟我们后世所理解的并不相同,倒是很像“赎罪银”,即以罚金的形式代替肉刑。商周时期的各项礼法已经发展成制,周礼秋官 司刺上曾记载 “一赦曰幼弱,再赦曰老耄,三赦曰蠢愚”,即国家可以对幼弱、年老、智力缺陷的罪犯施行赦免。显然此时的赦免仅仅是法制的进步,与所谓的“大赦天下”并不相同。过去,在一些影视剧中,常常能看到某某皇帝因为继位或者患病而“大赦天下”,因为影视剧中说得不清不楚,所以许多人都误认为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