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1.1受限空间是指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或探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 、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1.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涉及用火、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必须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1.3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颁发资格证书。1.4作业过程要实行全过程视频监控。对确实难以实施视频监控的作业场所,应在受限空间出口设置视频监控。1.5受限空间作业要实行“三不进入” 。即无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进入,监护人不在场不进入,安全措施不落实不进入。2 管理职责2.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申请。按照“谁的业务谁申请”的原则,由基层单位提出许可申请,填报许可证。2.2许可证审批。 二级单位主管业务的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确认后,签发作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