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认真贯彻“诚实守信,精益求精”的质量方针,提高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企业)对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抢险救灾和临时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和炼油化工检维修作业的质量管理工作不适用本规定。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控股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应当通过法定程序贯彻执行本规定。境外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按照项目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销售和炼油化工等石油石化专业工程项目以及矿区建设等其他工程项目。第四条集团公司质量与标准管理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的综合管理与监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制订集团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相关规定;(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