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公司业务贷后管理操作手册(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节 目的为规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公司业务贷后管理工作内容和程序,提高管理质量,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保证全辖贷后管理的有效实施,为全辖公司业务人员提供层次清晰、简洁实用的操作工作指引,在中国银行贷后管理办法和中国银行贷款三查工作操作指引等制度办法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手册。第二节 定义贷后管理指公司业务人员对银行向借款人实际发放贷款起至贷款结清或清收处置完毕止各环节进行管理的行为(移交至授信执行部门的保全清收工作不属本手册贷后管理规定范畴)。公司业务部门内从事贷后管理工作的客户经理和贷后管理人员在本手册中统称公司业务人员。本手册中,公司业务人员、公司业务团队主管、公司业务部门分管总经理构成三级贷后管理人员。对二级分行及以下机构,公司业务部门主管或主任视同公司业务团队主管,公司业务分管行长视同公司业务部门分管总经理。第三节 范围本手册适用范围为中国银行境内分支机构公司业务部门。本手册适用品种包括各项公司贷款业务。对于以存单、国债、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提供全额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