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件+历年试卷四川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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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复习纲要一、考试题型:单选多选:答案选择完整多选、少选均不得分名词解释:注意语言叙述以书本为准简答/论述:简答题只答要点,可不用阐述;论述题必须阐述案例分析:观点+理由 二、考题特点:单选、多选都是灵活动用的内容并,很少是书中原文,要求考生要通读全书,并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一定了解。第一章本章的学习重点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主体所包含的内容及各主体的概念和实质。通过本章学习,了解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主体、管理方的概念、雇主协会的作用、雇员的概念和工会的定义,理解构成劳动关系主体的各方的实质。1、劳动关系的概念。P3 ( 2009 年 10 月名词解释,2012 年 10 月名词解释

2、)答:劳动关系是社会生产关系中表明劳动力使用者与劳动力所有者之间的关系。在现代社会中,这种劳动关系又表现为“劳资关系” “产业关系” “雇佣关系” “劳工关系” “劳使关系”等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我国的劳动关系的含义是指劳动者用人单位在劳动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在我国, 劳动法所调节的劳动关系中的劳动,除了具有一般的含义外,还具有的特定的内涵。专指劳动者为谋生而从事的、履行劳动义务的、岗位固定的集体劳动。 (2009 年 10 月单选)2、劳动关系主体。P6答:一般而言,劳动关系的主体是指劳动关系的参加者。从狭义上讲,劳动关系的主体包括两方:一方是劳动者和以工会为主要形式的员工

3、团体;另一方是管理方以及“雇主”协会。从广义上讲,劳动关系的主体,即劳动者及其联合体、 “雇主”及其联合体以及以政府劳动保障部门为代表的第三方等,政府通过立法介入和影响劳动关系,政府是广义的劳动关系的主体。3、管理方的概念和特点。 P6 答:管理方的概念:从狭义上看,管理方是揩在生产组织过程中通过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职能,率领其隶属人员完成既定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从广义的角度看,管理方除了包括企业中的各级管理人员,还包括各类正式与非正式的雇主协会。(2010 年 7 月名词解释,2013年 1 月名词解释)管理方的特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2010 年 7 月简答题,2010 年 10 月简答题,

4、2011 年 10 月简答题)(1)管理方具有职权。(2)管理方通过合法程序获得职权。(3)职权是自上而下逐级授予的,权责对等十分重要。4、雇主协会的类型。P15答:雇主协会的类型主要有三个方面,包括行业协会、地区协会、雇主协会。请同学参照教材,熟悉了解各种类型的详细内容。5. 雇员的概念。P17(2010 年 10 月名词解释,2011 年 10 月名词解释)答:雇员也称劳动者,我国的广大劳动者是在各种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中从事有组织的社会劳动的人。6、工会的定义与特点。P21-22 (2011 年 10 月简答题)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第一章第二条内容

5、可见,工会的定义: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工会主要通过集体谈判的方式代表员工在工作场所以及整个社会的利益。根据不同国家关于工会的产法,工会具有以下 5 点特点: (1)工会必须是一定人数以上的雇员的团体,一般不允许雇主及其代理人加入。(2)工会属于社会团体而非政治性或经济性组织。(3)作为社团,工会具有法人资格。(4)工会有同雇主或其团体谈判和签订集体合同,监督雇主遵守劳动法 等项权利。2(5)工会在与雇主的关系中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 (请同学们根据教材 21-22 的内容,了解各项特点的详细的内容。 )7、工会的性质、地位和权力。 (教材第 19 页,认真学习了解各项内容)8

6、、工会的职能与行为方式。P29-33答:工会的主要职能:P29-31(2011 年 7 月简答题)工会是员工的集体组织,其主要目的在于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工会的职能主要体现在以下 4 个方面:(1)整合职能,形成全体会员的共同利益。(2)经济职能,实现企业和雇员的经济利益平衡。(3)民主职能,为雇员提供各种形式的代表制度。(4)服务功能,为会员提供各种形式的服务。工会的行为方式:P32-33工会的行为方式由工会乃至整个企业的战略决定,而战略既受政治、经济与社会环境的影响,也受管理方与国家战略的制约。关于工会和为方式的划分,最经典的是“韦布 5 分法” ,即把工会行为方式分为互保互助、集体谈判、

7、劳动立法、直接行动和政治行为五种。分别为:(1)互保互助。通过从工会会费建立的基金中提取费用,向成员提供医疗,教育,娱乐,住房等福利。(2)集体谈判。是工会与雇主交涉、协商确定薪酬、福利、工时、工作条件等有关劳动标准和劳动关系事务的活动,是为会员争取经济利益的最直接方式。(3)劳动立法。即工会通过立法建议,监督法律执行等方式保护雇员利益,促进工会发展。(4)直接行动。即在互助互保时集体谈判不能发挥作用时,直接采取罢工、罢市等方式。(5)政治行为。即向政府与立法机构施加压力,促使其颁布保护劳动都的条例或法律;建立政党或加入代表工人利益的政党。(请同学们下来参加教材 29-33 页,认真阅读,了解

8、详细的内容)学员本章节后,同学们还应掌握以下几个问题,1.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 (2009 年 7 月简答题,2011 年 10 月简答题,2013 年 1 月简答题)答:劳务关系的劳动关系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四点:(1)双方当事人及其关系不同。(2)劳动风险责任承担不同。(3)劳动报酬的性质、支付方式不同。(4)适用法律不同。劳动关系由劳动法调整。劳务关系则由民法调整。2. 劳动关系的特点、内容3. 劳动者的权力与义务4. 劳动关系市场管理体制5. 劳动者的概念:劳动者是按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管理从事劳动并获得相应报酬的自然人既包括体力劳动者,也包括脑力劳动者。 (2011 年

9、 7 月名词解释)第二章本章的学习重点是劳动关系的本质,其中包括冲突、合作和产业行动。通过本章学习,了解劳动关系中冲突的根源和表现形式;产业行动的形式,特别是罢工产生的原因、形式、法律约束和解决方式;合作的根源以及冲突如何向合作转化。理解劳动关系本质中的雇主,雇员及工会的相互关系。1、冲突的根源 P46(2009 年 7 月简答题,2013 年 1 月简答题)答:劳动关系主体之间的冲突是普遍存在的。劳动冲突是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目标和期望分歧很大,甚至背道而驰时的表现形式。造成冲突的原因主要有以下 6 个方面,l.异化劳动的合法化2.客观的利益差异3.雇佣关系的性质4.劳动合同的性质5.心理契

10、约的不履行36.广泛的社会不平等和劳动力市场状况等社会因素2、冲突的表现形式 P50-51 (2009 年 10 月简答题)答:劳动关系主体之间的冲突是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目标和期望出现分歧,甚至背道而驰的时候的表现形式。冲突一般包括显性的冲突和隐性的冲突。(1)显性冲突:对于员工来说主要表现为罢工、抵制、辞职、诉怨等;对于用人单位来讲表现为关闭工厂、停工、惩处或辞退员工等。(2)隐性冲突;对于员工来说主要表现为职务内绩效的降低,比如怠工、旷工、缺勤、偷懒等。对于用人单位则表现为排挤员工、任意安排员工等。3、产业行动的概念、形式 P51-55答:所谓产业行动又称为集体行动,是指劳资关系双方在劳

11、动关系中为实现自己的主张和要求,依法采用罢工或关闭工厂等阻碍企业政党运营手段等进行对抗的行为。是劳资双方在难以通过政党谈判达成一致解决争议的情况下,为了保护自身利益而采取的具有保护性、权益性、临时性的行动。产业行动的形式:产业行动虽是劳动关系双方都具有的权利,其主体可以是雇员(工会) ,也可以是雇主或者雇主组织采取的集体行动。从以下两方面进行阐述:一、 雇员的产业行动1) 罢工,是产业行动中最明显的方式;2) 怠工,作为雇员产业行动的一种基础手段;3) 联合抵制,是指雇员通过影响消费者的方式来阻止雇主销售最终产品;4) 纠察,指员工在靠近企业入口处或有关区域调警戒线,用以阻止其他员工或者人员进

12、入;5) “恶名单” 、 “好名单” , “恶名单”是指工会将那些与工会作对的雇主列入一个名单,并在工会会员中传阅,以使广大会员不想再维护这个企业。 “好名单” ,即在这种名单上列出工会认为对工会“公正”的雇主,二、 雇主的产业行动1) 关闭工厂2) 雇佣替代劳动者3) 雇主充当罢工破坏者4) 复工运动5) 黑名单6) 排工4、罢工的分类 P56-57 (重点)答:一、根据罢工的目的或以将罢工分为三种:经济罢工、反对不当行为的罢工、同情罢工。二、根据罢工有无工会的组织,可以分为两种:正式罢工、野猫式罢工。野猫式罢工:在劳动基本权立法比较健全的国家,把那些没有工会领导的、劳动者自发的、无组织的罢

13、工,称作“野猫罢工” 。(2010 年 7 月名词解释,2011 年 7 月名词解释:野猫式罢工)5、罢工的法律约束即罢工的原则 P58-59答:许多国家法律对罢工进行了限制和约束,这是因为罢工会使工人、雇主以及那些罢工企业获得原料设备的第三方,受到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甚至由于遭受损失而产生相互不信任或敌对情绪。1) 对公共事业的罢工限制2) 对其他行业罢工的法律规定。对其他行业的罢工,许多国家规定通常要遵循以下三个原则:合法原则、社会适当原则、均衡原则。(请各位同学结合教材,了解各项原则的具体内容)6、合作的根源 P63答:劳动关系理论一般认为,劳动关系主体之间的合作主要源于“被迫”和“获得满

14、足” 。47、沟通的概念、内容 P65答:所谓沟通,就是主体之间交换信息的过程。在劳动关系中,沟通特指管理方向员工及其组织传达信息的过程。沟通的内容有以下四种:1) 就业组织的介绍性质的信息2) 日常工作情况信息3) 就业组织政策或组织人员的调整信息4) 就业组织的运作的详细信息8、冲突向合作的转化即合作的方式 P65答:在劳动关系中即使存在着合作的理由,冲突还是不能被完全避免,为了减少和化解冲突,管理方往往通过沟通的手段,或是用共同协商的方式来解决与劳动者及其组织之间的问题,使冲突向合作转化。9、共同协商的概念、作用 P66-67答:所谓共同协商,是指员工单位为协调与员工的关系在制定决策之前

15、,先征求员工的意见或态度,但是不需要征得员工或其代表意见的决策程序。共同协商的组织是协商委员会,由员工和管理方代表组成,主席往往由委员会成员每年选举产生。共同协商的作用:1) 共同协商使双方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寻求更大的一致。2) 共同协商能够部分地调整劳动关系。同时,还应认识到由于组织制度和产业民主化程度的不同,共同协商的具体作用差异就很大。第三章本章学习的目的是正确认识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定位,明确政府对劳动关系管理的主要内容、管理现状、以及结合劳动关系变化对政府劳动关系管理的展望。1、我国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 P71答: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是指政府在劳动关系的形成、运行和演变中的介入程

16、度。2、我国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大致有五类 P73-74 (2009 年 10 月简答题)答:我国学者把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概括为 5P 角色:劳工基本权利的保护者(protector)(2 分) 、集体谈判与劳动参与的促进者(promoter)(2 分) 、劳动争议的调停者 (peacemaker)(2 分) 、就业保障和人力资源的规划者(planner) (1 分) 、公共部门的雇佣者(public sector employer)(1 分) 。3、政府对劳动关系的管理(三个阶段)P76-83答:政府对劳动关系的管理范围以及管理力度要受经济、意识形态、政治治理理念等因素的影响,尤其是很

17、大程度上直接或间接的受经济因素的影响。分别表现在以下三个阶段:劳动关系建立阶段的政府管理;劳动关系存续阶段的政府管理;劳动关系解除、终止阶段的政府管理。(请同学们结合教材,掌握政府对劳动关系的管理三个阶段的内容)4、我国劳动关系变化的特点 P84-86 (2010 年 7 月简答题,2010 年 10 月简答题,2011 年 7 月简答题)答:(1)劳动关系的表现形式,从“同志式的互助合作关系”转变为 “利益型的互利互惠关系势” 。 (2 分)(2)劳动关系的建立方式从政府行政分配为主走向市场选择为主。 (2 分)(3)劳动关系的调节手段从行政调控为主转变为法律调控为主。 (2 分)(4)劳动

18、关系中的利益分配由平均主义转变为分配差别化。 (2 分)5、职业培训的概念。P81 (2012 年 10 月名词解释)答:是指根据社会职业需求和劳动力从业的意愿及条件,按照一定标准对劳动者进行的旨在培养和提高其职业技能的教育训练活动56、社会保险的概念。P82 (2009 年 7 月,2012 年 10 月名词解释)答:是指国家以法律法规形式规定保障劳动者在发生劳动风险的情况下获得社会性物质帮助。第四章本章的学习重点是劳动法的概念、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以及劳动法的主要内容。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劳动法的概念、劳动法的特征和劳动法的功能、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认识劳动法涉及的主要内容、工资、工作时间、

19、劳动安全和卫生。1、劳动法的概念 P97 (一般只广义的概论)(20009 年 7 月名词解释,2010 年 7 月名词解释,2013 年 1 月名词解释,2010 年 7 月单选)答:劳动法是调整特定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我国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中,劳动法是一个重要的、独立的法律部门。狭义上的劳动法,一般指国家最高立法机构制定颁布的全国性、综合性的劳动法。2、劳动法的主要内容 P98答:劳动法所调整的范围涉及劳动关系的方方面面,从法学理论看,主要包括以下 6 个方面:1) 劳动管理方面的法律2) 劳动就业方面的法律3) 劳动关系协调方面的法律4) 劳

20、动标准方面的法律5) 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6) 劳动权利与救济方面的法律制度(结合教材认真学习,了解各方面的主要内容)补充:1.劳动就业法2.劳动关系协调法3.处理劳动关系争议处理法4.劳动检查监督法3、劳动法的特征及调整对象(劳动关系)答:调整对象: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其中,劳动关系是我国劳动法调整的主要对象。劳动关系是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有着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也是劳动法调整对象,这些关系列举出来主要有以下几种:(1)国家进行劳动力管理中的关系; (2)社会保险中的有些关系;(3)处理劳

21、动争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些关系;(4)工会组织与企业在执行劳动法、工会法过程中所发生的一些关系; (5)其他有关管理机构在监督劳动法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2009 年 10 月简答题)特征:P99 (2010 年 10 月简答题)(1) 劳动法是一个不断变革的过程(2) 劳动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侧重保护劳动者(3) 劳动法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相统一(4) 遵循三方性原则4、P100 ,页面小字中 “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劳动法规,是 1802 年英国议会颁布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 ”(劳动法的建立以它为标志)5、P101 ,1995 年 1 月 1 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综合性调整劳

22、动关系的法律。该法的主要成就体现在以下四点:第一、基本适应我国现阶段转型时期对劳动力市场的要求,如劳动合同制的实施,经济性裁员的规定等。第二、该法内容体系结构完整,囊括了涉及劳动关系双方权利义务的所有内容,并规范了解决争议的程序、法律责任、监督检查等内容。6第三、该法原则上规定了最低工资、工时休假、职业安全与卫生、女工与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工奖惩等重要的劳动标准。第四、该法为适应现阶段我国劳动就业的总体形势特点,在劳动合同、法律责任等项规定上,突出了对劳动者权利的保护。(2009 年 7 月单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立法的直接目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6、劳动法的法律渊源(基本原则)是宪法7

23、、劳动法的功能 P105-106答:劳动关系方面的法律主要有以下三个功能:1) 保护劳动关系双方的自愿安排并为之提供保护,如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2)2) 解决纠纷。3) 确定基本劳动标准,如最低工资、最低的就业年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以及安全卫生标准等。8、工资的法律含义及组成部分。P106-107答:在劳动法范畴,劳动报酬主要是通过工资形式表现的,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工资应当以法定的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1990 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织的规定

24、规定,工资总额由以下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劳动分红和劳动提成等。教材 109 页,扣除工资的限制。为保证雇员最低生活水平,各国法律都规定对工资的扣除要有一定的比例,或者规定工资的扣除要保持在一定限度内,低于一定限度的工资不得扣除。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指出,因劳动者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出劳动者当月工资的 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009 年 7 月单选:哪些是属于

25、工资范畴 P109;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形 P109, ) (2010 年 7 月单选:扣除工资限制中,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出劳动者工资的 20%)教材 110 页,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宝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 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计件单价的 150%,200% ,300%支付其工资。教材 110 页,关于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工资。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

26、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9、工资支付的原则。P111-112(2009 年 7 月简答题, 2011 年 7 月简答题)答:l.货币支付规则(2009 年 7 月单选,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2.直接支付规则3.全额支付规则4.定期支付规则5.优先支付规则6.紧急支付规则10、最低工资的含义、确定与发布,P112答:1)最低工资的含义:在我国,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2009 年 7 月名词解释,2009 年 10 月名词解释,2010 年 7 月名词解释,2012 年 10 月名词解释)2)最低工资的组成部份不包括哪些内容?(

27、2011 年 7 月简答题)最低工资的组成包括以下四个部份:(1)加班加点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劳动保险、福利待遇。7(4)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收入。3)最低工资的确定与发布:根据我国劳动法第 48 条规定,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009 年 7 月单选,2009 年 10 月单选,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P112)4)根据我国最低工资规定

28、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或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 15 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相当于低于部分的 25%) (案例分析会涉及这个问题)11. 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依据是什么?(P112-113) (2009 年 7 月简答题,2010 年 7 月简答题,2012 年 10 月简答题)答:最低工资标准是指以单位劳动时间表示的最低工资数额。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五个因素:(1)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2)社会平均工资水平;(3)劳动生产率;(4)就业状况;(5)地区之间经

29、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按这五个因素计算的最低工资,应高于当地的社会救济金和失业保险金标准,低于平均工资。12、工作时间的概念、法规(非标准工作时间的缩短工作时间、不定时工作时间,概念强调不定时工作时间)P114答:1)工作时间:指劳动者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在一个昼夜或一周之内从事本职工作而消耗的时间。 (2010 年 10 月名词解释,2013年 1 月名词解释)2)标准工作时间:指根据法律规定正常情况下的工作时间、分为标准工作是和标准工作周。1995 年 5 月 1 日实施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中规定;“职工每是工作 8 小时,每周工作 40 小时。 ”实行国家统一标准。 (2011 年

30、7 月简答题)3)非标准工作时间:非标准工作时间是指在特殊情形下适用的不同于标准工作时间的工作时间。我国的非标准工作时间可以分为:缩短工作时间、不定时工作时间、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和计件工作时间。缩短工作时间:指法律规定特殊条件和特殊情况下少于标准工作时间。我国实行缩短工作时间的情况主要有:(1)从事矿山井下、高山、有毒有害、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劳动者;(2)夜班工作;(3)哺乳期工作的女职工。不定时工作时间:又称为不定时工作制,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在特殊条件下实行的,每日无固定工作时间,是适用于因生产特点、工作特点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劳动者的一种工作时间安排。根

31、据目前的规定,主要适用于以下人员:(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重点)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也称为综合计算工作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统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目前主要适用于以下人员:(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2

3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3)其他适合实行综全计算工作时间的职工。13、1)加班加点的条件和限制 P116答:加班加点的条件和限制分为一般条件和特殊条件。一般条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劳动法第 41 条规定明确了加班加点的条件: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 1 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 3 小时,每月不得超过 36 小时。(2010 年 7 月单选)特殊条件:当出现特殊情况紧急事件时,如救灾、抢救或威胁公共利益时,用人单位延长劳动时间不受劳动法第 41 条的限制,而

33、劳动法第 41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案例分析会经常涉及此考点)82)加班加点的工资支付:P117答: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企业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有下列三种怀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支付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150%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

34、付不低于工资的 200%的工资报酬;(2009 年 7 月,2010 年 7 月单选题)(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300%的工资报酬。 (2009 年 10 月单选题)14、休假的概念、种类(补充带薪年假,规定网上查询) 。最新休假要求的天数。答:1)休息休假的概念:休息休假是指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时闻以外自行支配的时间。 (2011 年 10 月名词解释)2)休息的种类:根据劳动法及其相关法规规定,劳动者的休息时间有:(1)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即一个工作日内给予劳动者休息和用膳的时间。(2)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即一个工作日结束后至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前的休息

35、时间。(3)公休假日,工作满一个工作周以后的休息时间。我国劳动者的公休假日为两天,一般安排在周六和周日。(4)法定休假日,即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于开展庆祝、纪念活动的休息时间。(5)年休假,即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工作满一定年限后,每年享有的保留工作带薪连续休假。(6)探亲假,即劳动者享有探望与自己分居两地的配偶和父母的休息时间。(根据教材内容,熟悉各项休假的休息天数)15、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的工作场所的内容, (参照 03 版自考劳动法的一个章节。伤亡事故,工伤的鉴订)答:劳动法对劳动者工作场所的要求,主要通过劳动安全和卫生制度做了专章规定体现出来,此外,还有一系列与劳动法相配套的劳动安全卫生法规

36、和安全卫生的国家标准,其主要内容有:(一)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法规(二)劳动安全技术堆积(三)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四)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2010 年 7 月单选:用人单位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根据教材内容熟悉并了解各大点的详细的内容)补充:劳动监察1.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定义、履行情况2.用人单位和劳动本人缴纳社保的情况3.用人单位遵守职业技能开发、规定的情况4.用人单位支付职工的工资情况16、女工保护准则的主要内容。 (P121-122)1)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P121-122(2009 年 7 月多选)2)四期保护 P122答:女工保护准则的主要内容。

37、(2013 年 1 月简答题)(1)女职工劳动权的保护,女职工享有与男职工平等就业,同工同酬的权利。(2)禁止女职工从事的劳动范围,女职工不得从事国家规定的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3)女职工特殊生理期间的保护,具体包括经期保护、孕期保护、产期保护和哺乳期保护。1)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明确了女职工禁忌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一、矿山井下作业;9二、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三、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四、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五、连续负重每次超过 20 千克,间断负重每次超过 25 千克的作业。2)四期保护女职工“四期”

38、保护,是指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保护。(根据教材 122 页,详细了解四期保护的各项内容)17、未成年工保护标准。未成人工的定义、内容 P123答:未成年工,指年满 16 周岁未满 18 周岁的劳动者。我国劳动法律对未成年的特殊保护作了专门规定,主要内容包括:(1)最低就业年龄的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部门需招收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禁止任何单位使用童工或为未满 16 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2)禁止未成年工从事有害健康的工作。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

39、忌从事的劳动。(3)定期体检。用人单位就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4)实行登记制度。用人单位招收使用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须向所在地的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第五章本章的学习重点是要掌握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劳动合同的作用,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解除的各种情况和条件;了解我国劳动合同的立法概况,劳动合同的分类,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和形式,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理解劳动合同的作用,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1、劳动合同的概念 P127 (2010 年 7

40、月名词解释,2012 年 10 月名词解释)答: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或劳动协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相结合的一种法律形式。通过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终止以及变更、解除、调节劳动力的供求关系,既能使劳动者有一定的择业和流动自由,又能制约劳动者在合同期里履行劳动义务和完成应尽职责,从而使劳动力有相对的稳定性和合理的流动性。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必备条款。 (2010 年 10 月单选)2

41、、劳动合同的特征 127-128 (2010 年 7 月简答题)答:劳动合同作为契约的一种,除具有普通合同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劳动合同双方主体的特定性。(2)劳动合同中劳动者身份上的从属性。(3)劳动合同中的不自由性。(4)劳动合同可能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3、劳动合同的作用 P128-129 (2010 年 7 月简答题, 2011 年 7 月简答题,2013 年 1 月简答题)答:劳动合同作为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即组织社会劳动,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稳定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手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合同的作用主要有以下三点:(1)劳动合同是建立

42、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3)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4、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三个原则各指什么。强调自愿原则的含义。答:劳动法第 17 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010年 7 月多选)1)签订劳动合同中自愿原则的内容。 (P130-131) (2011 年 10 月简答题)(1)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志自主地决定订立或不订立劳动合同。 10(2)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有权自由决定同谁订立劳动合同。(3)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有权决定劳动合同的内容。(4)在

43、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劳动合同的当事人有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自由。(5)劳动合同的当事人有权选择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的形式。5、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 P133-134答: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要签订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首先签订合同的程序应符合法律规定,而且还要用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从劳动法的原则出发,其签订劳动合同的主旨是保护劳动者。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以及订立劳动合同的实践,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一般分为以下三点:1)用人单位提出合同;2)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3)双方还应鉴证劳动合同(结合教材了解劳动合同订立程序的各项内容)6、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P

44、135答:劳动合同的形式,一般有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我国除了 1 个月以内的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之外,原则上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成立劳动合同,自成立这日起生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生效约定条件的,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2009 年 7 月单选,2010年 7 月单选)7、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必备条款)答:法定条款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体的条款。根据我国劳动法第 19 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 7 项条款: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根据教材了解这 7 项条款的具体内容)8、约定

45、条款:答:除了法定条款以外, 劳动法还提到有约定条款,作为补充条款的约定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协商议定的条款。(1)试用期:试用期最高不能超过 6 个月,且不能不管用工合同时间的长短一律规定为 6 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 6 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15 日;劳动合同期限在 6 个月以上 1 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30 日;劳动合同期限在 1 年以上 2 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60 天。 (2009 年 7 月单选,2009 年 10 月单选,试用期最长不超过 6 个月) (该知识点也常常出现在案例分析题里面)(2)商业秘密条款:劳动法第 22 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

46、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2009 年 7月单选)(3)竞业限制条款(4)当事人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补充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职业培训条件等。9、劳动合同变更的含义。P141 (2009 年 10 月名词解释,2010 年 10 月名词解释,2011 年 10 月名词解释)答: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已经订立的合同条款达成修改或补充协议的法律行为。10、劳动合同的终止 P142(2011 年 10 月名词解释)答: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消亡。即劳动法律关系的结束。根据我国劳动法第 23 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根据些规定以及各地方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即行终止:(2010 年 7 月多选)1.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2. 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3. 用人单位宣告破产4. 劳动者达到法宝退休条件5.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告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6. 劳动争议仲裁机关裁决或人民法院判决终止劳动合同11. 劳动合同解除的含义 P143(2009 年 7 月名词解释,2013 年 1 月名词解释)答: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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