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第一条为了把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环保、工艺、设备及综合治理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严格安全纪律、工艺纪律、劳动纪律,改善作业环境,保护企业财产,稳定生产秩序。依据兰州金川金属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安全环保专项考核办法,结合我车间的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氧化镍车间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办法是绩效考核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环保工作按照本办法的考核内容及标准,每月纳入车间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材料公司生产技术部兑现。 第四条 职工浮动效益工资总额的20%作为安全环保专项考核基金。职工浮动效益工资发放与车间安全环保绩效挂钩,按月考核浮动。车间领导浮动效益工资的30%与本车间的安全绩效挂钩,按月考核浮动。 第五条安全环保专项基金的安全环保绩效考核分为伤亡事故、环境污染事故考核和安全环保基础管理考核。 第六条伤亡事故分为死亡事故、重伤事故、轻伤事故、多人伤害事故、重大未遂事故五种类型。(一)死亡事故是指因事故伤害直接造成人员死亡或经抢救无效30日内死亡的事故。(二)重伤事故是指因事故伤害造成人员重伤且伤残程度达到1-6级的事故。(三)轻伤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