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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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 宁 市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2006-2020 年)文 本南宁市人民政府二一年十二月1目 录第一章 总则 1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4第一节 土地利用概况 4第二节 上轮规划实施成效和问题 5第三节 土地利用问题和形势 7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和规划目标 11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 11第二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3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6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方向和规模 16第二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 17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20第一节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用地布局 20第二节 农用地布局 22第三节 建设用地布局 23第六章 土地利用区域调控 28第

2、一节 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28第二节 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332第七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38第八章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42第一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42第二节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政策措施 45第九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48第一节 中心城区用地总体安排 48第二节 中心城区土地用途管制 50第十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58第一节 耕地保护和建设工程 58第二节 建设用地节地增效工程 59第三节 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工程 61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62第一节 强化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目标责任 62第二节 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62第三节 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管理 63附表

3、和附图 66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规划目的为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2006-2020 年)、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保障全市人口、资 源、 环境和 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编制南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第二条 指导思想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有效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处理好 发展

4、与保护、需求与供给、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之间的关系,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第三条 规划原则本规划编制遵循以下原则:(一)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三)统筹安排各类、各业、各区域和各时期用地,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五)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在数量和质量上相平衡;(六)强化规划实施保障,不断完善和创新土地管理的制度和措施。2第四条 规划依据本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包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二)国务院

5、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209 号)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文件;(三)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 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广西北部湾 经济区发展规划(20062020 年)、南宁市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相关规划;(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第 43 号令)、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 号)、 市(地)级土

6、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02009)等相关 规范和技术性文件。第五条 规划内容本规划在全面分析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和形势的基础上,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土地利用战略和目标,确定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优化方案,统筹安排各类各业各区域用地,提出区域土地利用调控、土地用途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措施,制定规 划实施保障措施,促进全市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第六条 规划地位本规划是统筹全市土地利用、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3第七条 规划

7、范围本规划范围为南宁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 22111.98 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 6476.45 平方公里。第八条 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 2006-2020 年,基期年为 2005 年,近期目标年为 2010 年,远期目标年为 2020 年。4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第一节 土地利用概况第九条 土地利用现状规模和结构2005 年全市土地总面积为 2211198 公顷。其中:(一)农用地:面积为 161968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3.25%。其中:耕地面积为 614128 公顷(9211920 亩),占农用地面积的 37.92%,占土地总面积的27.77%;园地面积为 7

8、6413 公顷;林地面积为 772758 公顷;牧草地面积为39376 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为 117008 公顷。(二)建设用地:面积为 13462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6.09%。其中: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 30825 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 59307 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面积为 44488 公顷。(三)其他土地:面积为 45689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0.66%。其中:水域面积为 34769 公顷;自然保留地面积为 422126 公顷。第十条 土地利用特点2005 年全市土地利用具有以下特点:(一)土地利用类型构成复杂多样全市土地利用类型多样,土地利用结构以农用地为主,

9、占 73.25%;其他土地次之,占 20.66%;建设用地所占比例最小,占 6.09%。农用地内部以林地、耕地为主,分 别占 47.71%、37.92%;其他土地内部以裸岩石砾地和荒草地比重最大,分别占 54.03%、37.39%;建设用地内部以城乡建设用地比重较大,占 66.95%,其中又以农村居民点面积最大,占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 65.80%。从各地类占市域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看,全市土地利用呈现出以耕地、林地、裸岩石砾地、5荒草地和建设用地为主的特点,这几类用地面积占市域土地总面积的比例达87.70%。(二)土地利用地域差异明显市区、宾阳县、横 县以平原、盆地和丘陵 为主,地 势相对平缓,农

10、林资源丰富,土地垦 殖率、建 设 利用率和森林覆盖率高;武鸣县、隆安县以山地丘陵、盆地和河谷平原为主,地势起伏相对较大,园地、林地比重大,森林覆盖率较高,但岩溶石山面积和石漠化土地面积也比较大;上林县和马山县石山丘陵广布,地势起伏大,裸岩石砾地面积比重大,土地垦殖率和森林覆盖率低,生态脆弱。(三)土地垦殖率和开发强度在自治区内处于较高水平南宁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基础设施配套水平位居自治区前列,全市土地垦殖率为 27.77%,居自治区第二位, 远高于自治区 18.26%的平均水平,耕地的开发利用,促进了全市农业的发展。全市建设用地面积为 134620 公顷,开发强度为 6.09%,比自治区 3.

11、69%的平均水平高 2.4 个百分点;平均每平方公里土地上的交通用地为 5752 平方米,位居自治区第二位,远高于自治区3460 平方米的平均水平。第二节 上轮规划实施成效和问题第十一条 上轮规划实施的成效南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年)(以下简称“ 上轮规划”)于1999 年 9 月经国务院批准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一)促进了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落实,有效保护了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上轮规划实施以来,南宁市严格贯彻执行农用地转用审批、基本农田保护、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等耕地保护制度,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得到了较好的落实。2005 年全市耕地面积为 6141

12、28 公顷(9211920 亩),62008 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 540224 公顷(8103360 亩),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均高于上轮规划确定的 2010 年保护目标。(二)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2005 年全市土地开发利用率为 79.34%,比 1996 年提高了 1.79 个百分点;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 增加值增加到 44.84 万元/公顷,是 1996 年的 2.49 倍;单位建设用地 GDP 增加到 54 万元/公顷,是 1996 年的 2.27 倍,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三)合理有序地保障了各类各业建设的用地需求,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

13、快速发展。 1997-2005 年,全市共提供了新增建 设用地 16246 公顷,占上轮规划指标总量的 88.30%,年均新增建设用地 1805 公顷, 2005 年人均 GDP 达到 10378 元,是自治区平均水平的 1.25 倍,超过了南宁市“ 十五”计划的发展目标,建设 用地增长速度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基本适应,保障了全市各项建设的必要用地需求,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四)加强了土地生态保护与建设,促进了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全市围绕改善生态环境、创建“ 中国绿城”的目标,大力推进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深入开展石漠化和水土流失治理、退耕还林和植树造林、城市绿化和农村生态建设、 矿山

14、复 垦等各项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恢复了部分生态敏感区的生态体系和功能,遏制了局部地区生态状况恶化的趋势,促进了全市生态状况的总体稳定和部分地区土地生态状况的改善。(五)建立健全了各项规划管理制度措施,保障了规划的有效实施。全市建立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制度、建设用地规划审查制度和规划修改调整评估听证和论证制度等各项规划管理制度;社会、公众依法依规用地、保 护和节约利用资源的意识逐步提高,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断加强。7第十二条 上轮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虽然上轮规划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南宁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地位的提升,上轮规划已与发展形势不相适应。主要体现在:(一

15、)南宁市的行政辖区已由原来的两县一郊五城区调整为现在的六县六城区,上轮规 划难以实现对区域土地利用的统筹协调;(二)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与实际用地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三)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四)土地生态保护与建设目标与新的城市定位不相适应。第三节 土地利用问题和形势第十三条 土地利用现状存在的问题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人均土地资源占有量少,耕地总体质量不高。2005 年全市人均土地面积为 5.03 亩,人均农用地面积为 3.68 亩,均低于全国、自治区平均水平。人均耕地面积为 1.32 亩,略高于自治区 1.29 亩的平均水平,但低于全国 1.4 亩的平均水平。耕地中中低产田比重大,灌溉保证率低,耕地整体质量不高。2005 年粮食作物单产为 4309 千克/公顷,低于自治区 4525 千克/ 公顷的平均水平。(二)建设用地结构不尽合理,工矿及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分散。建设用地内部结构不尽合理,农村居民点用地比重大,占建设用地的 44.06%,占城乡建设用地的 65.80%。由于农村人口逐步向城镇转 移,农村中的空心村逐步增多,加之缺乏有效引导,导致农村居民点用地无序发展、村庄规模小、布局分散。建设用地中工矿用地布局分散,开发区、工业集中区规模偏小,主导产业不突出,缺乏集聚度和竞争力,没有形成规模集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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