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实施居住证制度 篇一: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 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草案送审稿)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方便来京人员在本市工作、学习和生活,保障其合法权益,提高人口服务管理水平,促进本市人口与资源环境、经济.的协调发展,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号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非本市户籍在京居住的中国公民(以下统称“来京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居住证,适用本办法。 在京港澳台人员的服务管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法律性质】居住证是来京人员在京居住的证明和享受本市公共服务和便利、参与本市.事务的凭证。 第四条【管理体制】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居住证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做好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各项保障工作。 第五条【部门职责】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人力资源.保障、工商、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等部门配合公安机关根据各自职责分别负责稳定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