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上海湿地修复区生物多样性保育导则(试行)1 总则1.1 为了加强对湿地生物多样性保育工作的指导,规范湿地修复区开展生物多样性保育工作的流程,提高湿地生物多样性保育的技术及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导则。1.2 本导则适用于全市范围所有湿地修复区生物多样性保育工作。1.3 在湿地修复区开展生物多样性保育除应遵守本导则外,还应遵守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规定。1.4生物多样性保育应建立在对湿地历史资料和现状数据深入调查研究和全面分析的基础之上,并遵循“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因地制宜”的原则。2 术语2.1湿地:是指天然或人工,永久或暂时之死水或流水、淡水,微咸或咸水沼泽地、泥炭地或水域,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米的海水区。2.2 退化湿地:指由于自然环境变化或人类不合理利用导致的生态系统结构破坏、功能衰退、生物多样性减少、生产力下降等一系列生态恶化的湿地。2.3 湿地修复:指通过生态工程技术措施对退化或消失的湿地进行修复或重建,再现干扰前的结构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