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压罐车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及时有效处置我市承压罐车事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下称预案)等。 1.3 遵循原则 1.3.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并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1.3.2 依靠科学,依靠专业。充分发挥特种设备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的骨干作用,实行科学决策,采用先进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承压罐车事故的应急处置。 2 事故定义与类型 2.1 定义 承压罐车事故是指盛装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永久气体、液化气体等介质的罐车因设备自身或外在(人为)因素导致设备发生爆炸、泄漏、损毁、故障而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造成重大影响等后果的突发事件的总称。 2.2 事故类型 2.2.1 承压罐车罐体发生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