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八章 事故统计报告制度1、 事故报告的程序和时限。 (一)发生事故的,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按照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快报的表式上报市交通运输委。 (二)自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造成的死伤亡1人以上的行车事故、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按月汇总后,应当于每月10日之前将上月统计情况,按照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表的表式上报市交通运输委。 2、事故快报的主要内容。 道路运输行车事故快报的内容应十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消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造的情况。 3、事故处理和调查报告。 对于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行车事故在收到事故调查组的正式调查结论后10日内相关部门提交事故调查报告。调查主要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援救情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事故责任认定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情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等。 4、事故分析工作。 要充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