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杜绝侥幸 防患未然-致工程建设领域施工企业法人代表的一封信尊敬的 先生/女士: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屡屡发生恶意讨薪现象。有些不良包工头利用企业对工人进退场无合同、人员工作无考勤、工资支付无凭据等等“漏洞”,虚列工人名单、工天、工价借以转嫁自身承包不善造成的财务风险,并指使下属农民工采取游行堵路、威胁跳楼、滞留政府等等过激手段闹薪,造成了极其不良的社会影响,并对企业形成了强大的社会压力。同时,还有部分企业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致使企业的经营风险无限加大。按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施工企业必须依法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无条件支付工人的工资和工伤保险赔偿责任,并对因此造成的群体性事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信用风险。为最大限度保护您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合法利益不受非法侵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有关规定附后)和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三无欠薪”创建活动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125号)(有关活动要求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