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医疗风险管理制度医疗风险是指卫生技术人员在从事医疗活动的过程中存在的对患方或医方造成伤害的危险因素。对患方是指存在于整个医疗服务过程中,可能会导致损害或伤残事件的不确定性,以及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情。对医院是指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生医疗失误或过失导致的不安全事件的风险。为了避免医疗风险的发生,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改善医院管理,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文件制定本制度。一、风险管理:1、院长是医疗风险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院长承担主管业务的风险管理责任,科室主任承担所属科室的医疗风险管理责任。2、医院员工均有权,也有义务提出、规避、控制、上报全院、科室和岗位工作中的各种医疗风险隐患。3、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医疗风险管理工作,通过院科两级管理,定期对医疗风险现状进行调查、原因分析、制定对策、组织实施、效果检查和持续改进。4、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每月一次或一旦发现新的医疗风险因素,即时召开专题会,查找、研讨、分析并寻找有效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