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医疗收费及退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收费的管理,规范医疗收费,经院财务管理领导小组研究, 提出以下办法, 请遵照执行:(一)严格执行重庆市财政局、卫生局和物价局联合颁发的重庆市医疗收费标准及有关的补充规定。各科室( 病区) 不得自行制定收费项目或收费标准。(二)各科室( 病区) 开展的新项目、使用的新设备, 需要新增收费项目的,应由科主任填写新增医疗收费项目报告,再由专职物价员核价、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执行。(三)加强对微机网络化的管理, 网络收费系统修改, 须经专职物价员、财务科科长审核确认。其修改仅限系统或指定的专职微机管理员操作, 其他任何人员均无权更改。(四)医疗收费由门诊收费处、住院收费处统一办理, 其余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擅自收费。凡需要减免病人医疗费用的, 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五)由护理部部各护士站每天向住院病人提供一日费用清单,提高医疗收费透明度,如病人有疑问时,医护人员、住院收费处人员应做好解释工作。(六)各科室( 病区) 实行医嘱、操作、收费三统一。 必须做到:1 凡发生各种治疗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