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医院劳动纪律医德医风考核细则 一、劳动纪律 全院干部职工应严格遵守医院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恪尽职守。凡违反医院规定的工作时间,迟到、早退、脱岗、串岗、睡岗、旷工等行为均视为违反劳动纪律。凡违反劳动纪律者,实行一次性罚款和纪律处分。 1、职工上班时间迟到、早退、串岗、睡岗半小时以内,一次性罚款50元;迟到、早退、串岗、睡岗一小时以上,一次性罚款100元;脱岗或旷工半天,一次性罚款300元,脱岗或旷工1天,一次性罚款600元。当事人及所在科室(班组)取消评先树优资格。对一个月连续3次以上者,给予下岗培训3个月;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下岗待业3个月。 2、职工上班时间禁止会客、办私事或探视非本科主管的病人;如有急事必须办理,须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离岗,违反者一次性罚款50元;凡在办公场所吸烟者,每次罚款100元。 3、职工上班时间衣帽整洁,不得浓妆艳抹;发不过肩,不得佩带有碍无菌操作要求的装饰品;不得大声喧哗、谈笑、打闹、下棋、玩电脑游戏、干私活、吃东西、带小孩、带(养)宠物等;不得出现一些如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