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城管局垃圾清运管理考核办法为确保城乡环境更加优美整洁,保证人民的生产生活环境更加干净舒适,将垃圾清运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从而使垃圾清运更加及时、高效顺利完成,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一、纪录要求1、垃圾清运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自身形象,严格要求,服从管理,无条件服从环卫所合理的工作安排调整。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2、驾驶员上车工不愿从事本岗位工作的,需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单位,如未履行告知义务单位将不发给本月工资。二、组成分配1、垃圾清运由运输车辆驾驶员及上车工组成,一车一组,每组上车工由驾驶员负责,服从驾驶员安排。2、垃圾清运由环卫所负责管理,环卫所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配任务。3、如遇工作任务新增或减少,环卫所工具工作量实时做出调整,并定时组织各清运组互换。三、工作任务1、各清运组每天对各自所负责清运点至少清运一次,垃圾量大的增加清运次数,确保垃圾不成堆,不蔓延。2、各清运组每天上午8:30必须完成所有清运点任务。3、每次清运后,必须对垃圾堆放点进行全面清扫,不得有零星垃圾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