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告 知 书福建省福清市机关事业单位 退休(职)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原工作单位: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本人签字(手印) 本地认证:福清市农商行或原单位协助认证意见该同志本人到我行或我单位认证。(盖 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年 月 日异地认证:协助认证机构意见(当地人社系统)该同志确实本人到现场认证。(盖 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年 月 日经认定,该同志具备领取养老金资格,同意发放养老金。(备注: )机关社保管理 中心意见经办: 审核:说明:1、本表基本情况由退休(职)人员填写。2、请用钢笔或
2、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和伪造。3、请协助认证机构在身份证复印件与协助认证栏的交缝处盖章。4、本表可自行复印,在今后每年使用,不再另行通知,背面有告知书。尊敬的退休(职) 老同志:您好!首先祝您身体健康,合家欢乐!为了维护广大退休(职)人员的切身利益,防止养老金的流失,保证您的养老金能够按时足额领取。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厅(闽人社文【2015】332 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榕政办2004102 号) 、福清市人社局(融人社综201613 号)文件规定,我中心每年 1 至 3 月份将开展福清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的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一、居住在本市的退休(职)同志:请您持本
3、人身份证原件到福清市农商行任一网点或原工作单位填写福建省福清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办理认证手续,并由福清市农商银行或原工作单位统一收集报送福清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二、居住在福清市行政区域外(异地)的退休(职)同志:请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福建省福清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本表可通过“福清人事人才网”中“机关事业单位制度改革政策问答、相关文件及表格下载” )到所居住的市、县(区)机关社保经办机构或所居住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或原工作单位办理协助认证手续。居住在港、澳、台的退休(职)同志:请您持本人有效证件和退
4、休证到当地民政事务总署或港九工会联合会、澳门工会出具的证明,在台湾居住的提供当地警署或公证机关的证明。出国居住或定居的退休(职)同志:请您持本人有效护照、居留证和退休证到我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请您应于每年 3 月份前将认证手续(注明原单位名称)送(寄)回福建省福清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地址:福建省福清市向高街人才大楼四层;邮编:350300,联系电话:0591-85219586、0591-28392103。三、退休(职)人员应主动参与每年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超过时限没有寄回或认证的,我中心将按有关规定暂停发放养老金,待认证手续送(寄)达后再给予补发。退休(职)人员去世的,家属应将相关材料尽快送交原单位(一个月内) ,由原单位向福清市机关社保中心申报。逾期不报或故意瞒报继续领取养老金的,按有关法律规定:除追回冒领的款项外,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处以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第 266 条规定以诈骗公私财物追究刑事责任。四、对个别行动确实不方便的退休(职)老同志,如果居住在福清本市的,可向福清市农商行当地网点申请派员上门认证,如果是异地居住的,可通过原工作单位协助认证。谢谢合作!福清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17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