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康复中心建设基本标准一、总则康复中心是为残疾人提供医疗、教育、职业、社会等康复服务的综合性康复机构。承担着康复评定、康复治疗、康复训练、康复教育、康复工程、康复人才培养、社区康复指导、康复信息咨询、康复宣传、康复研究和残疾预防等职能。为促进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健康发展,加强和规范康复中心建设,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省、市、县残联所属各级康复中心建设。本标准为最低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建设标准。二、选址与规划布局康复中心建设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促进覆盖城乡残疾人的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康复中心选址根据康复服务的特殊性,选择交通便利、环境安静、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好的位置,并尽可能充分利用城市基础设施和医疗卫生资源,充分考虑残疾人康复、特别是残疾儿童康复对环境的要求,兼顾未来发展。三、规模与功能各级康复中心建设规模与服务功能。一级康复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康复床位不少于15张。一级康复中心直接面向县、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