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一、 安全职责分工:(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副校长)负责安全工作的检查与监督。学校教师实施“一岗双责”,每人都肩负教学与安全责任。二、 安全责任具体划分1、各处室、班级负责人是所负责处室、班级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1)负责拟定本处室、班级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2)负责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督查和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3)回复有关人员的请示或报告,及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4)汇报和落实安全的有关工作。(5)安全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前提下,及时内学校领导报告,并拟出事故报告草案。2、教学楼安全工作:值班组为直接责任人。3、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班级经学校同意外出参加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负主要安全责任。4、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