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大纲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的管理,规范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 本大纲适用于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 第三条 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分别由省级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考核机构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取得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第四条 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身体健康,无癫痫、精神病、心脏病、高血压、突发性昏厥、色盲等妨碍作业的疾病及生理缺陷; (四)具有三个月以上的申请项目的工作经验。 第五条 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的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两部分。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考试,考试内容见附件1。各部分知识所占比例为: (一)基本知识,占总分的10%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