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工会会费收缴及规范会费使用办法 为了规范基层单位工会会员会费收缴及使用,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规定:“工会会员应向工会组织交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0.5%的会费”。工会会员交纳会费是会员组织观念的体现,是对工会组织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同时也是保证会员能够享受一定权利的物质基础,这是由工会的性质和任务决定的。一、会费交纳对象及收缴标准 交纳对象:“凡是工会会员应按规定标准缴纳会费。加入工会组织的会员按照本月标准工资的0.5%向所在单位工会交纳会费”。收缴标准:凡作为工资发放的,应计算交纳会费;凡作为津贴、补贴、奖金发放的,不计算交纳会费。根据我院交纳会费的惯例和实际情况,每季度交纳一次会费。会费应按本人最新工资标准。 月交纳工会会费的计算方法和金额如下: 在职职工:(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0.5%每月会费金额 离休职工:(基本离休费增发离休费)50% 0.5%每月会费金额 工会会员会费每年以1月份工资单数额缴纳。二、基层会员费使用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