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工程人员差旅管理规定为保证工程人员的工作和生活需要,加强费用管理,控制支出,避免浪费,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一、 所有工程人员因公出差超过一昼夜的,相关事项均依本规定执行。二、 员工因公出差,均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出差目的、时间、费用预算等情况,经项目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出差(否则差旅费不予报销),遇特殊情况亦须事先口头报告,且返回后应及时补办手续。三、 出差人员返回后一周内按公司规定办理报销手续。超过一个月不办理报销手续,又没有合理理由的,财务部有权按照财务部相关管理规定给予一定经济处罚。四、 前款未清的,不予再次借款。五、 关于住宿的规定和费用标准:1) 出差外埠时一律应住在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指定住所,但长期出差在外的,应在报总经理批准后按1000元/月标准租住工作地附近民居。租住民居的费用实报实销,超支自负。职务项目总监、项目经理技术总监、工程经理现场工程师及其他人员出差地区非省会城市省会城市非省会城市省会城市非省会城市省会城市包干标准(元/天)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