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业务反担保合同以及个人借款担保合同担保业务反担保合同担保业务反担保合同以及个人借款担保合同甲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地址:联系电话:丙方:地址: 联系电话:丁方:地址: 联系电话:各方经友好协商,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后的反担保事宜一致达成如下反担保合同,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 反担保依据及反担保人乙方与 银行于 年 月 日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编号为 年借字 号,贷款金额 万元,甲方依据其与贷款银行的约定为乙方的该借款提供担保(委托担保合同编号: 年 字号)。为减少甲方的担保风险,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提供如下反担保:1、提供丙方和丁方为共同反担保人,反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或2、提供乙方自有的房地产作为反担保抵押;提供丙方为反担保人,反担保形式为连责任保证。释义1、反担保适用我国关于担保的法律规定,反担保人亦即担保法规所称的担保人,根据选择反担保情况,本合同中反担保人指乙方、丙方、丁方三方或其中两方。如无特指,以下所称的担保与反担保为用义语。2、本合同所称担保期间指本合同有效存续期间,即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