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库房安全规章制度 篇一:档案库房安全管理规定 档案库房安全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及产权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已实行数字化扫描的权属档案由档案室负责人专人负责,认真保管档案资料,未经批准不得将档案带出库房,严防遗失。 二、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临时保存的档案,业务经 办人员进入库房须有档案管理专人陪同并进行登记。 三、档案管理人员非工作时间一般不准进入库房,在库房内不允许从事与库房管理无关的活动(禁止在库房内吸烟、吃东西)。 四、进入库房内严禁携带烟火、易燃、爆炸物等物品。 四、每日下班前,由库房管理人员切断电路,认真检查,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五、对库房应加强日常性安全维护,特别是门窗、开关。钥匙专人保管,专人负责。 六、消防设备设施应配备齐全,定期检查(由大厦后勤负责人负责)。 七、库房内应保持整齐、清洁,并时常观察库房内温度计的变化情况,随时注意通风,调节库房内的温湿度。 八、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