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一、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病房护士,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手术患者出病房前,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可参照执行。 三、手术患者均应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以便核查。 四、手术安全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主持,三方共同执行并逐项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五、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一)出病房前:由病房护士根据病历、医嘱,到床旁与患者及家属进行沟通确认,核对腕带身份标识,核对手术部位及标识。并与手术室护工的手术病人转运本核对(科室,床号,住院号,姓名,年龄,性别,手术名称),确认无误后签字,认真填写手术转运交接单(注意术中用药,管道情况,皮肤情况等内容)。(二)麻醉实施前:三方按照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情况、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