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教 师 管 理 规 定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的整体管理水平,加大内部改革力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航院发展,人人有责”为出发点,提升办学水平,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使学校的整体管理真正上一个新的台阶,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师工作基本要求 教师要以科学、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自己的教学工作;要积极承担和认真完成学院安排的教学任务,认真研究教学规律,努力钻研业务,不断充实和改进教学内容与方法;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学生,正确的思想引导学生,高尚的情操陶冶学生,良好的学风影响学生,成为学生效法的楷模与榜样。 (一)教师应至少提前20分钟到校,上课教师至少提前15分钟做好上课准备。(二)在上班时间内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下棋、玩电脑游戏、看电影、编织等)。 (三)不做违反师德禁令及有损教师形象的事情(如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在课堂上接打电话,在办公室、走廊里吵闹等)。 (四)教师要按时参加教工例会等集体活动。 (五)教职工上下班要自觉签到、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