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验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充分性、适宜性、有效性,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符合性,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素质,建立风险分析和预控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人、设备、环境、管理处于良好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发电厂的安全生产标准和建设的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领导小组 组 长:总厂长 副组长:生产副总厂长、总工程师 成 员:生产副总师及各生产单位行政正职 职 责:全面负责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各项工作,审核批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计划,对各部门评审报告进行评价,审批管理评审计划和管理评审报告,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存在的问题研究确定纠正方案,提出改进意见,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汇报。 2.2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环部) 主 任:安环部主任 副主任:行政部主任、技术部主任 成 员:安环部、生产技术部、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