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船舶安全管理规定(安全部分)一、 证件、证书1、 船舶必须持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际公约规定的有效证书、文件、图纸资料和有关记录。2、 船舶所配人员必须符合有关证书、文件规定要求,并持有适应在该船工作的有效证件。3、 被雇用船舶进入公司运营前,必须取得管理局(或有限公司)有关处室、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证书(准入市场资质、安全合格证)。二、 航行及操作设备、水密性能1、 灯光、声响信号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好用。2、 罗经、雷达、卫导等导航设施灵敏好用,并出具主管部门进行校验认可的有效证明。3、 锚机系统符合规范要求,满足船舶使用性能,缆桩(绳)坚固耐用,并适合于靠井作业。4、 号灯、号型及声响信号应齐全完整好用。5、 船体、舱室等无破损,水密必须性能良好,并有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三、 救逃生系统和设备1、 按照不同船舶要求,应配备必要的救生艇(筏),且属具齐全,并有船管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2、 救生衣、救生圈、救生信号(如火光、烟雾信号、抛绳器具等),应配备齐全,并满足船舶配备使用要求。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