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武汉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武科大学20158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从严治校,以德育人,教育引导广大学生遵纪守法,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生活秩序,建设文明和谐校园,营造优良校风和学风,净化育人环境,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第三条 学生在校内有违纪行为的,依照本办法给予纪律处分。学生在校外参加教学实习、考察、社会实践、挂职锻炼等社会活动中有违纪行为的,参照本办法给予纪律处分。第四条 对学生违纪的处分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第二章 处分的种类和运用 第五条 学校纪律处分分为五种:(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学生有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但情节轻微不足以给予纪律处分的,应由学生所在学院(单位)给予批评